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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“奥运瞬间”摄影比赛的通知

  为弘扬奥运精神,展现美好瞬间,展示奥运风采,拟举办以“奥运”为主题的摄影大赛,通过摄影独特的视角,捕捉身边与奥运息息相关的点点滴滴,为奥运留下一份珍贵纪念。

  一、组织机构:
  主办单位: 北京摄影家协会
        北京市朝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  承办单位: 北京市朝阳区摄影家协会

  二、摄影比赛的内容:
  和奥运有关的照片均可参赛。

  三、征稿时间:
  2008年7月10日起至2008年9月18日止(以作品到达时间为准)。

  四、评选日期:
  2008年9月下旬。本次摄影比赛由摄影家组成作品评选委员会,负责此次摄影比赛的评选工作。

    五、征稿规则:
  1、全国范围内的摄影工作者、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。
  2、参赛摄影作品题材要紧扣主题。
  3、参赛作品一律为照片, 不收反转片,数码摄影需制作成照片参赛,照片规格长边为10英寸(方片边长为8英寸)。请勿装裱,作品形式、风格不限,黑白彩色均可,参赛者投稿每人不超过20件作品,组照按一张计,每组不超过六幅(请按顺序在照片背后用透明胶条粘连)。
  4、请在作品背后注明作品标题、拍摄时间、地点以及作者姓名、地址、电话、邮政编码、电子邮箱等信息。必要时附简要文字说明。
  5、所有获奖作品,主办单位有权在画册、展览、网站、报刊、杂志、视频、相关场所中使用,属非商业目的不另付稿酬。
  6、一、二、三等奖颁发奖杯及证书(作者不得重复获奖,重复获奖者以高奖项为准)。优胜奖和入选作者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。
  7、获奖和入选者应向主办单位提供照片的电子文件(文件格式为JPG,文件不得小于二兆,文件一律刻成光盘),以备展览和出版画册使用。不及时送交者按弃权论。
  8、此次比赛退稿,退稿时间为2008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,需要退稿者到比赛办公室自取,逾期视为放弃,由朝阳区摄影家协会处理。
  9、凡投稿参赛作品的作者,主办单位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比赛规则之规定。参加比赛的作品不得发生侵犯他人之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问题,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。

  六、奖金设置:
  1、一等奖二名(各5000元),二等奖四名(各3000元),三等奖八名(各1000元)。
  2、评选出40张优胜奖,每张作品奖励500元。
  3、评选出入选作品146张,每张奖励100元。
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, 涉税事宜获奖者自行办理。

  七、作品评选:
  参赛作品的评选由作品评选委员会负责,严格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进行。

  获得奖项的作品将结集成册,每位获奖者各赠送一册。

  作品联系和邮寄地址:

  朝阳区呼家楼北街36号   
  邮编100026
   北京市朝阳区文联 朝阳区摄影家协会 收

  联系人:边 群、袁 斌、刘楣洪

  联系电话:65089167、 13901335220(边群)

  朝阳区文联对本次比赛具有最终解释权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 北京市摄影家协会
  北京市朝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    北京市朝阳区摄影家协会
    2008年7月8日

 

  (CCN传媒网 诗意)

(文章来源:CCN传媒图片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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